【关键词】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作出时间
【摘要】
很多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交通事故经过很久仍然没有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实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时间和送达方式法律都有明确规定。
【正文】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出时间
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也不相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送达方式以及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后期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重要证据。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当事人可以提出复核。在后期诉讼中,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责任有误,法院会对此证据不予采信。但司法实践中,一般很难有充分的证据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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