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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通事故新闻】交通部:加强网络约租车管理 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5-10-10 18:16    点击数:   【

 

【武汉交通事故新闻】

交通部:加强网络约租车管理 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交通部今日就立法治理专车市场的提案作出答复,答复指出,交通部正在研究起草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要保障乘客安全,加强网络约租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经营。
交通部指出,网络约租车运营模式是新时期现代信息技术在出租汽车行业的创新应用,对提高出行效率、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和满足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网络约租车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发展定位不清晰、责任主体难以落实、私人小客车大量接入、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对出租汽车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
目前,交通部正在研究起草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提供网络约租车服务平台企业是网络约租车的责任主体,要承担相应主体责任。二是要保障乘客安全,加强网络约租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经营。三是要维护乘客合法权益,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安全责任事故等要承担主体责任。四是要维护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要遵守运输市场规则,公平规范地参与市场竞争。五是加强政府监管,将网络约租车服务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监管,因势利导,建章立制,促进网络约租车规范发展。
交通部表示,在规范网络约租车发展的同时,也在积极推进传统出租汽车深化改革,鼓励传统出租汽车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推动转型升级,改进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便捷、舒适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交通事故律师评论】
法律之所以区分非经营性用车与经营性用车便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规范网络约车,只允许经营性用车进行网络租车,是为了保护广大普通民众的利益。作为乘客亦或是承租人,交通事故发生后,作为个体的司机很多都不具备赔偿能力,而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很多时候连医药费都难以筹集。经营性用车有着严格的审批标准,拥有齐备的保险,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不致于无处索赔,至少可以保障自己的医疗费用,更有利益保护受害人利益,平衡社会各方利益。

 

国松律师团

转载: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谭梦旖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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