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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单方交通事故,是否予以工伤认定?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3-17 16:55    点击数:   【

职工单方交通事故,是否予以工伤认定?

现行骑电动车出行的上班族越来越多,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也是越来越大,很多发生单方事故的企业普通职工在工伤认定的时候出现了很多问题,因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加上很多案件的客观实际情况也并不一样,各地法院也是自由裁量,意见各异。那么究竟职工出现了单方交通事故,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呢?

关键词:单方交通事故   举证责任  工伤认定

案例简介:王某骑着电动车在下班途中摔倒,因事故原因不明,车辆又无摩擦,刮撞痕迹,且受伤当事人无法陈述事发经过和事故相关细节,经相关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认定,王某的该起事故系单方事故,事故原因不明,无法认定责任。后王某在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时,人社局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和《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因王某的伤情不能认定为工伤,无法获得所在公司的赔偿,后王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人社局具有工伤认定的职权,对其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无不当根据2016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王某本人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据证明事故成因和责任归属的情况下,不能证明非其本人主要责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判决王某败诉。

该条款中,设定了一个重要的条件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也就是说职工只有在对自己的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的时候才能申请相关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这一责任的划分限定了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而认定工伤的情形,以至于很多单方交通事故中无法举证自己不负主要责任的伤者得不到单位的赔偿,甚至失业,让一个家庭沦为贫穷。

笔者认为,单方事故中,由于很多路段是监控死角或者事发时只有职工一人,在其受伤时并不能很好的判定事故原因或者伤情太重无法陈述事情经过,且又无目击证人的情况下,交警很难认定事故责任,只能出具事故证明,如果伤者不能举证自己不负主要责任的,就要承担工伤认定不能的法律后果,对于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来说确实不公,此种情况下,应当由认定工伤的相关部门承担“提供证据证明申请人负主要责任”的举证责任,以此来保护弱者更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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