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国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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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通事故律师,武汉交通事故赔偿案例,交通事故九级伤残 伤者次要责任获赔十五万。原告张道迪。 委托代理人韩艳云,湖北国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高勇,湖北国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汉翼达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张细勇。 被告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委托代理人章征涛。
民事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湖北国松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赵忠桥的委托,指派本人作为其壹审的诉讼代理人。结合案件情况,现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中,案件起因是侵权之诉与雇佣赔偿的竞合,而原告已经选择了侵权之诉,原告不能再主张雇佣赔偿。该案是原告为我方从事雇佣活动中遇到交通事故造成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一条的规定,该案形成侵权之诉与雇佣赔偿的竞合,当两者发生竞合时,原告有权选择其一主张权利,现根据其提供的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证明其已经选择了侵权之诉且获
当初发生了交通事故时,感到万分恐慌,儿女不在身边,身边就只有老伴,两个老人家对法律是一窍不通,机缘巧合下知道了国松律所的交通案件做的十分有名,就和老伴商量着决定试一试,于是就将事故全权委托给了国松所的高律师,现在人也恢复的差不多了,赔款也领到了。这段时间他们每一个工作人员的态度都很好,对我们十分有耐心,真的是太感谢他们了。
当初抱着试一试的态度选择国松律师事务所,后来国松律师事务所果然没有让我们失望,为我们挽回重大的损失。强大的律师团队,服务快捷方便。
非常感谢国松律师事务所尽心尽力的帮忙打官司,替我维护合法权益,让我顺利拿到赔偿款,我家人都很庆幸当初选择国松律师事务所,他们的律师都非常专业,也很敬业、服务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