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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游轮侧翻事件专题报导】 遇难者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几何

【长江游轮侧翻事件专题报导】 遇难者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几何

长江游轮侧翻,举国哗然,到现在,事故救援工作已经告一段落,遇难者家属应当如何向有关责任人主张赔偿责任呢?本文将对遇难者家属主张死亡赔偿金的标准问题进行详细的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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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作为遗产清偿死者生前债务

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作为遗产清偿死者生前债务

【案例】   周某与于某系朋友关系,于某因经营生意需要,向周某借款3万元,一年后,于某因车祸身亡,由于于某生前为单身,因此5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由于某父母获得。周某认为于某欠自己的钱款应由于某父母在继承的财产和死亡赔偿金中予以偿还,遂将于某的父母诉至法院,请求其偿还钱款,但在案件审理中周某又不能提供于某生前所拥有的相关财产的证据,且于某父母并不认可继承了于某生前财产,只是承认得到了一笔死亡赔偿金,且不同意用该赔偿金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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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无名氏死亡,仍需赔偿?

交通事故致无名氏死亡,仍需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受害者的伤亡已成为不可更改的事实,此时,受害人近亲属最为关注的就是为受害者主张损害赔偿。但在生活实践中,还有很多受害者是无名氏,他们没有近亲属。那么,当交通事故发生后,谁代替他们主张权利,成为赔偿权利人?没有近亲属,是否就意味着肇事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答案是否定的。高勇交通事故律师团,专注交通维权十二年,现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告诉你:通事故致无名氏死亡,谁是赔偿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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