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有保障
二、人心会变
有的司机舍近求远把伤者送到偏僻的医院,有的司机在医院里趁机溜掉,还有的司机在伤者面前赌咒发誓,一副极其诚恳的样子……千万不要被这些假象迷惑,这些都是暂时的,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人心是会变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私心慢慢暴露出来,车方的态度从事故刚发生时的愧疚,逐渐变得麻木,继而回避、拖延。车方的花言巧语会变成冷言冷语、不言不语。车方对事故责任的看法会由最初的承认撞人,变成两方相撞,最后变成人撞车!车方会采取各种办法要回被扣的车辆,甚至隐匿证据,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
车方能及时、全部支付医疗费的情形毕竟是少数。有的车方前期积极支付医疗费,过了危险期,没有生命危险,后面就不管啦!
三、下列情形应报警
国松律师温馨提示: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早报警,在现场没有报警的,到医院后要赶紧报警,伤者本人无法报警的,亲戚朋友要代其报警,千万不要一再错过机会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 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
2、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 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4、 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5、 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有争议的;
6、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7、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高勇交通事故律师团
2015年7月22日
扫描图中二维码添加微信公众号
添加微信公众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版权归属:高勇交通事故律师团,转载请注明出处。
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027-85586707 或85580600
交通事故律师咨询微信公众号:gaoyonglvshituan
国松律师:13907126563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05号北大资源首座3006-30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