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可以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遭遇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书对索赔至关重要。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仅是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一种证据,而且影响赔偿责任的划分。
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往往比较关注事故认定书怎么还不出具。那么何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发给交通事故认定书呢?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间要求为: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察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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